问题 | 员工死在公司如何赔偿 |
释义 | 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会视同为工伤,会得到工伤保险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脑出血单位赔偿标准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脑出血后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因脑出血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地宿舍睡觉猝死的补偿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能获得以下补偿: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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