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可否直接起诉侵犯公司利益的董事 |
释义 | 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公司利益的董事。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董事。 一、股东如何起诉公司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起诉公司。有下列情形,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1、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2、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 3、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可以以什么名义提起诉讼?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的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股东直接诉讼适用情形有哪些 股东直接诉讼适用情形有: 1、股东与股东的诉讼; 2、股东与公司的诉讼; 3、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 4、股东与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员外第三方当事人的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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