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偿合同的特点是其中一方不需要进行一定的义务的履行,无偿合同特征是赠予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不同于赠与行为,因为赠与是赠与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为内容的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如果仅有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而没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就无法成立。 一、在我国撤销赠予协议必须去法院起诉吗 如果受赠人也愿意同意对赠与合同进行撤销,也不是说必须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但实际操作过程当中,赠与合同的撤销之所以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几乎都是因为受赠人肯定是不同意赠与人这么做的。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无偿性。 2、单务性。 3、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 4、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5、赠与为诺成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民法典上的赠与合同要求内容都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1、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