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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常州买新房与买二手房有哪些差别
释义
    购买新房和二手房在首付、税费、地段和房屋新旧等方面存在差异。首付方面,新房和二手房的首付金额基本相同,但二手房的首付可能会涉及评估价,因此首付比例可能较高。在贷款方面,新房无论是公积金贷还是商贷,一般都可以贷足30年,而二手房贷款比较难。此外,银行会把房龄作为影响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房龄超过30年的商品房是很难进行贷款购房的。在税费方面,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很多,包括契税、增值税、个税、中介
    法律分析
    购买新房和二手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首付方面。新房和二手房的首付金额基本相同,但是二手房的首付可能会涉及评估价,因此首付比例可能较高。如果评估价<实际成交价,贷款只能按评估价来计算,剩余差价全部需要在首付里补足。买新房无论是公积金贷还是商贷,一般都可以贷足30年,相较而言,二手房贷款比较难。出于规避风险的需要,大部分银行会把房龄作为影响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房龄超过30年的商品房是很难进行贷款购房的。即使可以办理贷款,银行也会降低贷款成数或减少贷款年限,从而增加首付或还款压力。
    其二是税费问题,契税收取标准与二手房相同。不过相较与新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很多,包括契税、增值税、个税、中介费等。而且本应由卖方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卖方通常都将其转嫁到买方头上。
    其三是地段问题,目前来看,常州新房分布各处,甚至有些新房地段不怎么好;而二手房地段基本都较为成熟,交通便捷,周边配套完善,生活气息浓郁。
    最后是房屋新旧问题,新房房屋结构新式,质量相对较好,户型设计也比较人性化,居住非常舒适;二手房外观陈旧,小区环境相对较差,居住品质会略微降低。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方可进行商品房开发。因此,购买新房或二手房都应依法合规进行。
    在居住差异方面,二手房相对于新房而言,由于建成时间较长,房屋较老,装修较简单,但价格相对较低。而新房则相对较新,装修较豪华,价格相对较高。因此,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房屋的建成时间和装修情况,确保符合自己的居住需求。
    同时,购买新房时,应查看开发商的信誉和历史记录,确保开发商的合法性和稳定性。购买二手房时,则应查看房屋的房屋性质、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清晰明确,避免购买到存在纠纷的房屋。
    在购房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购房。如果发现开发商或中介存在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购买新房和二手房需要考虑的首付、税费、地段和房屋新旧等方面存在差异。首付方面,新房和二手房的首付金额基本相同,但二手房的首付可能会涉及评估价,因此首付比例可能较高。如果评估价低于实际成交价,贷款只能按评估价来计算,剩余差价全部需要在首付里补足。在税费方面,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较多,包括契税、增值税、个税、中介费等,而新房则相对较少。地段方面,新房分布较广,甚至有些地段不太好;二手房地段相对成熟,交通便捷,周边配套完善,生活气息浓郁。最后是房屋新旧问题,新房房屋结构新式,质量相对较好,户型设计也比较人性化,居住非常舒适;二手房外观陈旧,小区环境相对较差,居住品质会略微降低。因此,在购房时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进行选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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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1: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