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避免侵犯隐私权? |
释义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包括干扰他人生活、侵入私密空间、窥视、拍摄私密活动、处理他人私密信息等。该法典还涉及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建筑物维修资金公布、防止性骚扰、高空抛物坠物、地面塌陷伤人等方面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一般要怎样才算侵犯隐私权?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关于《民法典》部分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1、关于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具体包括三类:一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最基本的民事主体。二是法人。法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关于民事权利。保护民事权利是民事立法的重要任务。第一编第五章规定了民事权利制度,包括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3、关于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间计算。一是规定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并对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等特殊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诉讼时效的期间及其起算、法律效果,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等内容。三是规定了期间的计算单位、起算、结束和顺延等。 4、明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禁止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5、完善了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将“文字、图像”纳入性骚扰的认定范围。 6、完善关于高空抛物坠物的规定,规定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7、地面塌陷伤人问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并对因他人原因导致倒塌、塌陷的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 结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包括侵扰他人生活安宁、窥视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私密活动、处理他人私密信息等。此外,《民法典》还涵盖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间计算等内容。新法明确了建筑物维修资金公布、禁止物业催交费用的方式、防止性骚扰、高空抛物坠物的规定,以及地面塌陷伤人问题的责任承担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保护个人隐私,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第五十三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障碍患者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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