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残疾人可以参加哪些社会保险
释义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我国社会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类。我国政府明确要求,依法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此外,农村残疾人,可以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残疾人,还可以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根据国家要求,各地基本实现了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残疾人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有关单位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对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国家有一定的补贴措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提出,要落实和完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各地对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不同,根据目前实践中有些地方的做法,补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自谋职业的残疾人收入低于一定标准,如本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可申请领取社会保险费补贴;二是符合一定条件的残疾人,如被评定一级伤残、未就业且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办理失业登记6个月后仍未能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可申请领取社会保险费补贴用以个人缴费部分;三是一次性缴费的残疾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社会保险费补贴等;四是一些地方对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补贴。
    在校大学生能参加社会保险吗
    大学生不能参加社保,大学生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大学期间属于学生身份,不属于职工的范畴,因此不能参加养老保险。
    有哪些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3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是法定的,具有法定强制性的。
    社会保险包括哪些
    (一)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二)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三)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四)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五)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社会保险可以补办吗
    是可以补缴的,个人去社保局由社保局提供单据和金额,带着去指定的邮局交钱就可以了,如果是单位的话,由单位走地税务局来补根据养老保险相关条例,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用人单位就应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因此,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参保缴纳社保费。如需补缴期间无任职单位,则不能办理补缴。 如目前已参保,单位补缴时填写《社会保险费征收账目出错(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办理补缴费款涉及3个月之前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就近选择任一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6号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 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因办理社会保险分户、并户、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签订劳动合同滞后等原因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新建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持《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一式四份)、《招用人员花名册》、补缴期间开头和结尾月份的原始工资凭证(补缴跨年度的每一年提供两个月的原始工资凭证)及复印件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补缴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中,市内各区参保单位申请补缴时间超过一年的,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处申请;其他情况到参保所属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哪些
    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含五大类,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侵占或者挪用。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3: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