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处理违章要满足什么流程 |
释义 | 网上、网点和电子监控是处理违法罚款的三种方式,网上处理需要在四川省互联网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账户,选择违法记录并支付罚款;网点处理需要前往成都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办理;电子监控处理需要在互联网登录后选择机动车,确认处罚信息并支付罚款。 法律分析 一、网上处理 1、进入四川省互联网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账户。 网址:https://sc.122.gov.cn/m/login 2、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缴纳罚款】进入缴纳罚款流程。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3、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罚款缴纳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选择缴款记录】。 4、用户需认真确认需要缴款的违法记录。选择需要缴款的违法记录后,点击“确认缴款”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二、网点处理 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一分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一路6号 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二分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马鞍山路1号 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三分局 地址:成都市东怡街50号 电话: 成都车管所地址一览 三、电子监控处理 1、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网址:https://sc.122.gov.cn/m/login 2、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用户进入本页面时,如果没有绑定驾驶证,则点击“确定”按钮时会提示“未绑定驾驶证”。 3、选择监控记录,然后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系统会发送验证码至用户注册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生成订单】。 4、用户可以在页面上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处罚决定书。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用户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 结语 方便快捷地处理违法罚款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四川省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处理,注册账户并缴纳罚款;二是前往成都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办理,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可参考以上信息;三是在互联网登录后,通过电子监控处理流程进行处理。请注意,电子监控处理仅适用于个人名下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机动车记录。详情请参考https://sc.122.gov.cn/m/login。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起诉和受理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修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手续继续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审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规定建成的项目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严重下降的,由前两款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逾期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代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依法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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