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公积金逾期还款该怎么做 |
释义 | 成都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逾期金额并尽快还款;如果无法及时还款,可以尽快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延迟还款或分期还款;如果逾期还款造成了严重后果,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补救。另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被纳入本市城 法律分析 如果成都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可以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逾期金额,然后在下一还款日进行还款。 2. 如果无法在下一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可以尽快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延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等方式来缓解逾期还款的压力。 3. 如果逾期还款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例如逾期金额超过了一定比例或者产生了逾期费用,建议尽快补救,可以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或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补救。 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金额,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贷款行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需要提出申请,设定一个还款日,按照设定的日期还款。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日期还逾期手续。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职工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 2. 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 没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4. 所在单位未出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5.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其他条件。 如果职工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资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同时,住房公积金提取也有一定的限额和利率,具体规定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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