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完的事故车不要了可以吗 |
释义 | 处理完的事故车可以不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如果经通知的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车辆依法进行报废或者拍卖的处理。 交通事故被扣车辆怎么提出来 1、双方要是协商一致,达成和解,走简易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后就可以立即放车; 2、走正常程序,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出来后,第三天,就可以放车了,这三天是留给受伤人员提出财产保全的时间,如果对方提出财产保全了,那就交一定的保证金,也可以把车提出来,要是对方没提出财产保全的话,直接就可以把车提走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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