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要求带哪些证件? |
释义 | 违章处理需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可网上处理。违章短信通常3-7天内收到,最迟不超过13个工作日。对违章结果不服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寻求救济,期间不停止处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一、去交警处理违章需要带什么证件 去交警处理违章需要带证件有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不过,现在一般在网上就可以直接处理违章,除非是现场违章,被贴罚单,需要到指定的地点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汽车违章后一般多久收到违章短信 汽车违章后一般在网上3至7天就能收到短信通知,最晚不超过13个工作日。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三、对违章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违章结果不服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两种方式寻求救济。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合理合法维权,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对于交通违章处理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复议或诉讼期间,处罚执行不会停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依法行使您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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