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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愿接受戒毒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释义
    对自愿接受戒毒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对于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
    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怎样处罚
    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问:吸毒会受什么处罚?答:吸毒会受的处罚:第一、治安处罚。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第二、强制戒毒。由国家强制将吸毒成瘾者收容起来,放置于专门场所,使之得到医疗和教育,最终戒绝毒瘾。这将有利于切实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
    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如何进行处罚
    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的,其处罚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如何接受监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监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监督,是规范执法活动的重要环节。从大的方面讲,监督有内部的监督和外部的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公安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外部监督主要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以及社会、公民的监督等。其中,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主要是指人民群众以及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团体或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包括新闻媒体对个案的曝光、追踪报道以及对当事人的采访,社会舆论对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公民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进行申诉、控告、检举等一系列活动。公民和各种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形式是多样的,渠道是多种的,既可以对有关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改进的意见,也可以通过具体的案件进行监督,还可以对其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监督主体的广泛性。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监察监督都是由某一国家机关实施的监督,而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无论是哪种形式,都是人民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实施的监督。社会和公民监督的主体是不特定的广大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本身具有广泛性。而社会监督的客体也同样广泛,包括了所有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执法活动和行为。社会和公民监督是来自人民群众的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二是,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具有道德评价的特点。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不同于国家机关内部的监督,这种监督一般不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如公民既可以写信检举,也可以口头提出意见等,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来表达他们的不满。这种监督一般也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它本身并不像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监察监督等方式能直接引起有关法律程序或者行政措施的运用,也不直接导致给予相关的公安机关以及当事的人民警察相应的处分等,而主要是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检举或者控告,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间接地导致有关法律程序或者行政措施的运用。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使其成为一种义务性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自觉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批评,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有针对性地不断改进自身的工作,及时纠正错误,绝不能想接受监督便接受,不想接受监督便自行其是,也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口头上接受监督,而实际上拒不改正错误。
    对公安机关处理不服怎么办
    不服公安机关处理结果,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实行什么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不得体罚、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员。问:贩卖毒品怎么处罚?答:贩卖毒品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没收财产:1、贩卖1千克以上鸦片,或50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贩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贩毒集团的首要分子;3、利用武装掩护手段贩毒的;4、暴力抗拒执法,情节严重的;5、参加有组织的国际贩毒。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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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3: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