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申请自住房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条件及流程。申请人需满足北京户籍或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条件,并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单身者购买需满25岁。北京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申请流程包括报名、核验、摇号和选房。购房者在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可以得到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申请家庭可以参加摇号,摇号前会分别 法律分析 一、北京申请自住房条件 1. 必须是北京户籍的家庭,或者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 2. 持有有效暂住证,并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 3. 单身者购买需满25岁。 4. 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二、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报名 售房者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购房者可以从这些公示内容中看到项目名称、位置、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如果想要购买,则需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且在销售现场也需提交,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核验 购房者在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得到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就可以参加摇号。 3、摇号 摇号前,产权型保障房轮候家庭和本市户籍无房且其中单身人士已年满25周岁的家庭会自动进入优先池,其他有购房资格的人群则会进入普通摇号池。系统摇号开始以后,会分别对这两个摇号池内的候选人排大队,再由售房者依次通知选房。 4、选房 按摇号确定顺序依次递补优先池中的家庭会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房。选房之后,售房者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是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就会视为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自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北京自住房购买注意事项,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1. 土地性质:购买自住房时,应关注土地性质,确保所购房屋为国有出让土地,而非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 2. 房屋性质:购买自住房时,应关注房屋性质,确保所购房屋为住宅,而非商业用房或其他用途的房屋。 3. 房屋年龄:购买自住房时,应关注房屋年龄,确保所购房屋的房屋年龄在5年以内,且无重大维修记录。 4. 房屋周边环境:购买自住房时,应关注周边环境,确保所购房屋周边环境良好、交通便捷。 5. 房屋产权:购买自住房时,应关注房屋产权,确保所购房屋为个人产权,而非共有产权或抵押贷款。 6. 房屋租赁:购买自住房时,应关注房屋租赁,确保所购房屋在租赁期间内不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 7. 购房合同:购买自住房时,应签订规范的购房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8. 税收政策:购买自住房时,应关注税收政策,确保所购房屋符合相关税收政策,减轻购房后的经济负担。 总之,在购买北京自住房时,应关注以上几点,确保购房合法合规、权益保障。如有疑问或需要法律支持,可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市住建委网站的公示,售房者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购房者可以从这些公示内容中看到项目名称、位置、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如果想要购买,则需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且在销售现场也需提交,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购房者在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得到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就可以参加摇号。摇号前,产权型保障房轮候家庭和本市户籍无房且其中单身人士已年满25周岁的家庭会自动进入优先池,其他有购房资格的人群则会进入普通摇号池。系统摇号开始以后,会分别对这两个摇号池内的候选人排大队,再由售房者依次通知选房。按摇号确定顺序依次递补优先池中的家庭会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房。选房之后,售房者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是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就会视为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四条\t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t第一条\t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三十四条\t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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