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书记因严重警告处分后,是否还能继续担任书记一职? |
释义 | 受党内处分的党员可参选委员候选人,但需从工作和改正错误出发,一般不宜提名。历史上受处分但已改正错误、有成绩的党员可被提名。村支书由村支委推选,受处分党员原则上可参选。 法律分析 对于近期内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提名为委员候选人,但从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出发,这些同志一般不宜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作,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村支书是由事先选出的村支委推选出的,所以受党内警告处分的人原则上是可以参选村支书。 拓展延伸 社区书记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是否应该被免职? 社区书记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是否应该被免职?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在考虑是否应该免职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评估警告处分的严重程度以及其对书记的职责履行能力的影响。如果警告处分涉及严重违纪或不端行为,可能会破坏书记的公信力和领导能力,此时免职可能是合理的选择。其次,需要考虑书记的过去表现和贡献,以及是否存在改正错误和提升能力的机会。如果书记在过去表现良好,并且展现出改正错误的决心,那么给予他或她继续担任职务的机会也是合理的。最后,需要考虑社区居民的意见和期望,他们对书记的信任和支持是维护社区稳定的重要因素。综上所述,决定是否免职应该是一个慎重的过程,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和合理。 结语 在对待党内受处分党员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问题上,应从工作利益和帮助改正错误出发,慎重考虑是否提名。对于历史上受过处分但已认识错误、改正并取得成绩的党员,可以被提名。对社区书记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是否免职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处分严重程度、职责履行能力、过去表现和居民意见等因素,确保公正和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一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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