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盈余计算公式为,营业盈余的计算公式为营业盈余=营业利润+生产补贴-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 营业盈余具体分为两部分:所有者收入和财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收入。如一个经济机构使用其所有无形资产,如金融资产、土地、版权和专利所产生的实际或估计收入。 所有者收入等于营业盈余超过财产收入的部分。营业盈余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是一定时期内总产业和中间消耗的差额。这部分的金额和规模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影响企业的投资方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