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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中生产假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释义
    刑法中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涉嫌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等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销售明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3、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安全指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可能对人体构成伤害或者潜在危害的;
    4、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5、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功能或者适用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6、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视为本条规定的“销售”。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销售明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假药的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立案标准是: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立案;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应当立案;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应当立案。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什么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既遂标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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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