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和批捕 |
释义 | 法律分析:涉嫌是指刑事案件一般要先后经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个部门处理,只有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才能“确定”构成犯罪,在此之前的阶段只能说“涉嫌”。 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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