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补办去派出所。 1、补办地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2、所需材料: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 3、费用:每证40元。 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步骤: 1、申领人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2、申领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4、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5、领取身份证: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综上所述,补办身份证,一般是居住地的派出所,公安局也可以办理,但公安局业务繁忙,一般不办理身份证换证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