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视频会见前,罪犯亲属、监护人应当配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查验、核实亲属、监护人身份证件,配合进行安全检查,并遵守监狱和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会见管理规定。 (二)暂停会见相关要求 视频会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立即中止会见,监狱视情节可以在在一至三个月内暂停会见: 1.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 2.一使用隐语、暗语或者非规定语种交谈,不听劝阻的; 3.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影(像)设备的; 4.其他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罪犯会见通信规定》 第七条 视频会见的,罪犯可以向监狱提出申请,监狱准予会见的,应当确定会见时间,通知亲属、监护人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通知亲属、监护人。亲属、监护人可以就近向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所提出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审核其身份,符合会见条件的,通知罪犯所在监狱。监狱准予会见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亲属、监护人应当在监狱确定的会见时间到司法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与罪犯视频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