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村委会是没有有权进行罚款,也没有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也没有得到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授权。因此,村民委员会不具有行政处罚权,无权对村民进行罚款。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具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一定法律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