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村委员无权进行罚款。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应当由相应的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而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无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处罚,对其罚款,村民委员会发现违法行为后,虽然无权进行罚款,但是可以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让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