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补中断是啥意思 |
释义 | 中断或延迟年限补收是养老保险基金因某种原由中途无及时缴交,事后补缴的意思。 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中断性补缴指的是以前交过社保,但在中途由于个人工作原因导致缴费中断,以后补缴上的就叫中断性补缴政策性补缴是指由于国家政策原因而补缴上的社保费用,比如说,国家现在有政策,个人工作满XX年,或者以前工作担任XX干部,可以补购买1980年-1989年期间的社保,这种形式就是政策性补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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