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扣保险应该怎样扣 |
释义 | 社保扣费分为两种情况。 1、由单位代扣代缴:缴纳时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按要求一并缴纳,不能只缴纳其中一方的。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2%、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社保机构将在下月划款时一并划转。如果连续三个月未能划款成功,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若要结算所欠社保费,应到所属街道社保管理站个人缴费窗口重新申请划扣。 2、个人缴费由银行代扣: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银行代扣业务,每个月往银行卡存钱,银行直接扣款。 社保每月缴费时间规定是: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审核结算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而且每个地区的缴费时间有些差异,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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