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
释义 |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控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时,须及时在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控股子公司应依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范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参照本制度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其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一、公司增发新股会增加注册资本吗 需要增加,因为定向增发也需要资本实缴到位,形成新的公司资本,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必须符合一系列相关法规和规定,并报请证券监管部门审批批准。由一家或多家投资银行承销,发行公司与承销商协商决定发行价格。增发后,原股东持有的股票并不增加,但是因为增发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权益资本等诸多财务数据发生了变化,每股权益和收益也相应发生变化,公开增发应当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如下方面规定: 1、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能够自主经营管理; (五)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2、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3、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 4、上市公司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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