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 1、原告收集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身份关系等相关证据,并据此起草起诉状; 2、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前述诉讼状及相关证据; 3、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受理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审理,并做出相应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