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1、夫妻一方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一般居住满一年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需要提供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材料复印件、起诉状、3、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进行调解;4、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确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