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拒绝收养孩子,应该去哪里寻求解决方案? |
释义 | 合法年龄的孩子被学校拒绝入学时,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要求政府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学校有责任接收适龄儿童和少年,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学校拒绝接收适龄儿童和少年,教育部门必须要求其改正。严重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人员进行处分。 法律分析 如果孩子的入学年龄已经到来,但学校拒绝接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要求政府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有责任接收适龄儿童和少年,每个儿童和少年都应该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学校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教育部门必须要求其改正。如果情节严重,相关部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分。 一、如果在校的孩子多久不上学会被判刑 不是犯罪行为,不会被判刑。但是是违法的,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二、小学不让报名到哪里投诉 可以到当地的教育局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结语 如果孩子的入学年龄已经到来,但学校拒绝接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要求政府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有责任接收适龄儿童和少年,每个儿童和少年都应该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学校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教育部门必须要求其改正。如果情节严重,相关部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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