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订金属于什么法律性质
释义
    订金只是一种习惯用语,而不是法律概念。它是交易双方之一支付给对方的钱,没有担保的作用。除非双方约定订金是定金,否则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对方无法要求丧失或双倍返还预付款,只能要求订金作为损害赔偿金。
    法律分析
    订金没有法律性质,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备担保功能。除非双方约定订金为定金性质,否则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会发生丧失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为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黄海玲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22: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