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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占用业主车位建造的电梯应当拆除吗
释义
    公司占用业主车位建造的电梯不可随意拆除,公司未经业主许可私自建造电梯侵害了业主对停车位享有的用益物权或所有权,虽然此时业主对该公司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但如果业主执意要求公司拆除电梯所造成的损失会大于业主原本受到损失的利益,属于“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行使权力”,此行为构成滥用民事权利,依法不应支持,但业主可以向公司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一、要求消除危险的情况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要求消除危险的情形包括出现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行为时,所有权人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1、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2、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3、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4、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5、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一楼住户窗下几米归业主
    一楼地面所有的区域都属于全体业主的,这个没有具体的距离限制,虽然说也属于业主,但个人不可以私自在自己家窗户下面建造房屋或者种植绿植,建造的房屋也都属于违章建筑,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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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8: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