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占用业主车位建造的电梯如果是未经过业主许可私自建造的应当拆除,因为这种情况业主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但如果拆除电梯所造成的损失会大于业主原本受到损失的利益的,则应当将电梯拆除,因为这属于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行使权力,属于成滥用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