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仅限于发票上使用,不可以再盖其他的票据。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 《 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 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