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定解除权的行使规则有哪些 |
释义 | 约定解除权的行使规则有: 1、解除权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2、行使约定解除权应当有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 3、行使约定解除权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行使期限内行使。 一、合同单方解除权什么时候行使 合同单方解除权的使用期限,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合同的解除权的使用期限。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有争议的,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解除权的最长行使期限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享有单方解除权起的一年之内行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工程合同的解除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主张解除工程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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