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误解与房产继承有关? |
释义 | 房产继承误区:1、应遵循法定继承;2、立遗嘱不是万能;3、儿女必须接受遗嘱;4、未聚集所有儿女遗嘱无效;5、权利不能随意处理;6、直系血亲有权继承;7、不赡养老人无权分遗产。房产继承的误区如下: 1、无论有没有遗嘱,都应遵循法定继承; 2、仅仅立了遗嘱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3、立遗嘱不是自己的事情,遗嘱也必须被儿女们接受; 4、如未能聚集所有儿女,遗嘱将无法立; 5、所有与自己有关的权利都可以处理; 6、只有老人的直系血亲才有权继承遗产; 7、不赡养老人将无权分得遗产。《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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