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荣典权,是指规定或者颁赐荣誉、荣典、授予荣誉职衔和荣誉称号等的权力。通常由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包括授予高级军官以军衔,授予高级外交官以大使、公使等衔级,授予勋章、奖章或荣誉称号等。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