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受到刑法处罚一定是犯罪么
释义
    刑法处罚不一定是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除、未被告知或撤回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都可免于起诉。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外国人可适用驱逐出境。犯罪分子还需赔偿经济损失,如财产不足则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受到刑法处罚一定是犯罪么
    不一定,有些情况是可以免于起诉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nn(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什么是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三、刑事处罚的规定
    刑法对刑事处罚的法条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结语
    刑法处罚并不一定意味着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一些情形下可以免于起诉,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刑事处罚是对违反刑法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犯罪分子除了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6: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