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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祸伤人保险理赔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车祸伤人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1.事故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3.递交索赔单证。包括《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
    4.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通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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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