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要离婚,请问怎样搜集离婚证据
释义
    法律分析:
    1、用来证明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1)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2)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3: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