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据的收集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收集与夫妻感情破裂相关的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证明材料,如当事人无法调查取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