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投诉方法如下: 1.向营业网点的负责人当面反映情况,如储蓄所主任、分理处主任,支行行长等。 2.意见簿,可将意见写上,按规定,网点负责人应在一周内答复,意见簿不得有缺页,“服务办”会派人不定期检查。 3.支行以上(含)的银行(区县级,非所谓的二级支行)都设有“服务办”,在支行管辖的各营业网点要将“服务办”的电话予以公开,以供客户反映问题。 4.拨打建设银行24小时客服热线,客服人员会将意见汇总上报,有关部门会将此转发给出现问题网点的上级行来处理。 5.就是直接拨打当地银监局的电话,根据提示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第三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包括在城市中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职责分工独立设置的建设、城乡规划、住宅和房地产、城市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法律法规授权机构,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信箱(包括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