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典当行对法人股东的要求 -股东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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