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辆卖车不卖牌照,汽车过户车牌无法随之过户,而留下来的车牌有两个去处:如果车主使用该车牌的时间超过3年车主可以优先继续使用该车牌,相反不符合条件的车牌则会立即归公,重新进入到国家的车牌库当中供其它类型的车主自由选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办理机动车登记,发放号牌,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越权执法,不得延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变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