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需要赔偿,但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范围内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故要确定保险公司承担多少责任首先要确定投保人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也即先确定死者损失。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交通事故死亡商业保险赔偿情况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计算公式:强险个项下剩余损失x事故责任比例x(1-免赔率)说明: 1、对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一般会按20-30%扣除非医保用药,有时候可能更多;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免赔率根据事故责任比例不同而不同,一般为:全责20%,主责15%,同责10%,次责5%,所以,是责任越小免赔越少;其次,如果购买了不计免赔特约保险,那么对应事故责任比例的免赔率保险公司不再扣除。但是,因为超载、超速等违规行为增加的免赔率一般不予免除,这些免赔一般情况是有一个增加免赔10%。 3、如果存在合同约定免责的情形,则是否能够获得赔偿要具体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