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后,车主仍然有权利进行交通事故索赔。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通常是因为车主没有遵守合同中的某些规定或违反了法律法规,但这并不能剥夺车主的索赔权利。如果车主符合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那么保险公司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但是,法律或者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与合同有关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是,被保险人已经承担风险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当事人没有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保险期间已经终止的,请求造成损害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从法律上来看,在保险公司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后,车主仍然有权利进行交通事故索赔,但需要保证自己符合合同和法律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