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宅基地用分割吗 |
释义 | 离婚后宅基地不用分割。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分割处分,但符合标准的同村村民离婚后可以分割宅基地上的房屋。 一、老人去世房产归谁 老人去世房产归属如下: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而个人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当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所有权依旧是属于村集体的虽然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许多农村子女在成家后会与老人分户,不过目前分户规定较为严格,只有家庭有多个子女才能够分户,而分户之后,当老人去世,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将有同一户口之下的子女继承。 二、农村的房屋买卖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三、村里宅基地能通过遗嘱继承吗 村里宅基地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的建房的。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必须由于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失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失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宪法》第十条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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