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购买第二套房吗 |
释义 | 如果符合条件,第二套房也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没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一、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第一类: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国十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是被划入家庭范畴内的。子女购房也会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 第二类: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是属于第二套房,将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第三类:个人名下有全款购置住房,再贷款购房。 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按照首付6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类: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五类: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做第二套房。 第六类:婚前一方曾有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是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七类: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借款的贷款纪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一样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二、父母买房是否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 父母买房不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 只有自己和配偶购买住房时,才可以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在职的职工个人贷款的共同申请人是借款人的配偶,只有是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别人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住房公积金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的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的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 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三、北京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第一类: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国十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是被划入家庭范畴内的。子女购房也会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 第二类: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是属于第二套房,将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第三类:个人名下有全款购置住房,再贷款购房。 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按照首付6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类: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五类: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做第二套房。 第六类:婚前一方曾有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是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七类: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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