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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创业初期合伙人突然撤资怎么办
释义
    在创业初期,如果合伙人突然撤资,需要考虑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果他是通过注册资源金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合作人一旦将资源注入公司,除非公司同意回购其股权,否则他们不能撤资离开公司。所以不同意他撤资,他也没有办法。要是双方约定好了合伙人正当撤资退出,那么首先需要反思的是合伙人为何撤资,是不是企业本身就有问题。合伙人撤资退伙的条件有: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
    法律分析
    在创业初期,如果合伙人突然撤资,需要考虑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果他是通过注册资源金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合作人一旦将资源注入公司,除非公司同意回购其股权,否则他们不能撤资离开公司。所以你不同意他撤资,他也没有办法。要是双方约定好了合伙人正当撤资退出,那么首先你要反思的是合伙人为何撤资,是不是企业本身就有问题,首先要做的肯定是解决企业本身的问题。
    二、合伙人撤资退伙的条件有哪些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三、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有责任吗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付连带责任。
    因此,合伙人退出和合伙后,无论其退出合伙时是否按约定分担或者合理分担合伙债务,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付连带责任。
    要注意的是,未按约定分担指的是未按合伙人的内部约定的债务比例分担,为合理分担指的是未按合伙人的出资比例等据以合理确定合伙人兼权利义务关系的标准分担,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它指向的都是合伙人的内部关系,这种内部关系对外没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因此除非合伙人与债权人之间另有约定,否则,合伙人退货后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付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都附有以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进行清偿的责任。即合伙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不仅要以个人财产对其责任份额负责清偿,而且还要为其他合伙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作部分或全部清偿。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在合伙人退伙后,仍需承担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责任。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退伙人也需要承担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责任。综上所述,合伙人退伙后对债务的清偿责任仍需承担。
    结语
    合伙人撤资退伙的条件和后果需要了解,特别是在创业初期,合伙人出资的具体情况需要考虑清楚。如果合伙人通过注册资源金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除非公司同意回购其股权,否则合伙人不能撤资离开公司。因此,如果不同意合伙人撤资,需要先反思企业本身的问题,并解决企业本身的问题。另外,合伙人退伙后对债务有责任,需要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条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六条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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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