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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准迁证40天过期补办要带什么
释义
    一、准迁证过期补办要带什么材料1、准迁证过期补办要带如下材料:(1)持本人的身份证;(2)准迁证的迁入地留存联原件;(3)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到原签发派出所申请重新办理,必须带好办理所需材料,迁出地派出所对以上证件审核后,予以补发《户口迁移证》并在备注栏注明补发字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二、准迁证怎么办理流程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我办了准迁证,但是不想搬,准迁证会自己作废吗?
    准迁证是能依法申请撤销的。即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户口准迁证后,是可以撤销的。撤销准迁证也不需要特意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撤销手续,只要不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等待法律规定的办理户口登记的时间过期就算是是撤销准迁证。如果不想撤销,在领取到准迁证后就要及时的在规定时间带齐所需材料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我办了准迁证但是不想迁了,准迁证会自己作废吗?
    准迁证是能依法申请撤销的。即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户口准迁证后,是可以撤销的。撤销准迁证也不需要特意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撤销手续,只要不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等待法律规定的办理户口登记的时间过期就算是是撤销准迁证。如果不想撤销,在领取到准迁证后就要及时的在规定时间带齐所需材料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我申请了准迁证,但不想迁,准迁证会自己作废吗?
    准迁证是能依法申请撤销的。即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户口准迁证后,是可以撤销的。撤销准迁证也不需要特意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撤销手续,只要不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等待法律规定的办理户口登记的时间过期就算是是撤销准迁证。如果不想撤销,在领取到准迁证后就要及时的在规定时间带齐所需材料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门市产权40年到期咋办?
    门市产权40年到期,可以法律规定续期。
    一、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产权是指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表现为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
    40年届满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40年届满之后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土地使用者想要继续使用土地,在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并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费。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国家将会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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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