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疫站未按时发放防疫本,如何处理? |
释义 | 预防接种证丢失后,防疫站不予补办,可向当地计生局或纪委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监护人应前往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或出生医院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不得拒绝。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负责接种。预防接种证格式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预防接种本本丢了,防疫站不给补办,可以找当地计生局或当地纪委组织进行投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 拓展延伸 防疫站未按时发放防疫本,如何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当防疫站未按时发放防疫本,维护公众健康权益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行动。首先,公众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防疫站履行职责,确保及时发放防疫本。其次,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公众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事件,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声援。同时,建议公众积极寻找可靠的替代渠道,确保自身的健康安全。最重要的是,公众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守防疫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通过坚定的行动和合理的诉求,我们可以共同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结语 针对预防接种本丢失的问题,如果防疫站不给补办,您可以向当地计生局或当地纪委组织进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或出生医院应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并且监护人应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如果防疫站未按时发放防疫本,公众可以采取适当的行动,包括投诉、法律援助、媒体曝光等,以维护自身权益和公众健康。同时,建议公众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守防疫措施,确保健康安全。通过坚定的行动和合理的诉求,我们可以共同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修正):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修正):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八条 禁止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 禁止持有、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 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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