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护人格尊严权? |
释义 | 人格尊严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的个人形象和声誉在法律上受到尊重,不受任何非法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权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或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等。对于企业法人来说,其人格尊严权主要表现为名称权、荣誉权、民誉权等。侵犯人格尊严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人格尊严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的个人形象和声誉在法律上受到尊重,不受任何非法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权是一种与权利主体的人格不可分割的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或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等。对于企业法人来说,其人格尊严权主要表现为名称权、荣誉权、民誉权等。 侵犯人格尊严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结语 人格尊严权是公民或法人的重要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或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等。对于企业法人来说,其人格尊严权主要表现为名称权、荣誉权、民誉权等。侵犯人格尊严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六条 法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障碍患者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