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方把工程包给乙方出了事故谁负责 |
释义 | 甲方以正规程序将工程完全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乙方,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事故责任。当然我们还需要考虑的几点就是: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有效,由乙方主导处理这件事;如果无效,则由甲方处理这件事。出了事故也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才能根据过错的责任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甲方责任范围内的起因导致乙方事故发生,甲方同样要承担责任。乙方若属于无资质单位或者资质不符合单位,所签的发包合同属于部分无效合同,这样发生事故时,甲方也要承担责任。合同形式为包工不包料形成为不完全承包,甲方同样需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一、工程事故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的范围。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这里的工作区域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工活动需要而必然到达的区域,包括施工现场、搬运建筑材料途中、拆装运输机械设备途中等。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工、雇员、帮工、学徒工等,其根本特征是成为该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并为工程建造、安装提供个人劳务。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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