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不可以作为被告 |
释义 | 分公司可以作为被告。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作为其他组织,也可以参与民事诉讼,由其主要负责人代表分公司进行诉讼活动。 一、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1、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2、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二、分公司能再设子公司吗 分公司再往下设分支机构,一般叫做支公司。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出资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分公司不具备对外投资主体资格,不能设立子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他也就不能够以分公司的名义在设立其他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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